烟台2023-2024年度供暖季的供暖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4年3月31日,共计137天。烟台的供暖时间是根据气候条件和历史经验确定的。烟台地处胶东沿海,气候变化较快,降温时间相对较早,春季气温回暖较晚。
因此,供暖前的11月上中旬期间,我市天气经常遇到寒流,降温较大,有时达到0摄氏度左右;而在下一年的4月上旬,由于地温低,天气仍然比较寒冷。
为了满足百姓的需求,烟台市政府根据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启动供暖或延长供暖时间,并且已经推行了多个采暖季。目前实行的供暖时间是11月16日正式供暖、3月31日正式停暖,但具体的供暖时间可能会根据天气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此外,烟台市还规定了既有住宅单元或者高层供热分区用热比例达到50%及以上需要进行集中供热的,供热企业应当供热,并达到供热标准。单元或者高层供热分区用热比例达不到50%的,由供热企业和用户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供热。
市区(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黄渤海新区、高新区)采暖供热期为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的3月31日。其他区(市)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际确定行政区域内采暖供热期。市、区(市)政府可以根据气象情况适当延长供热时间,并向社会公布。供热企业不得延迟或者提前结束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