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积率计算规则具体的应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和当地相关部门的文件计算。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有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下列规定执行。
1、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9米 (2.7米+2.2米)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7.6米(2.7米×2+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2、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5米(3.3米+2.2米)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同上计算;当办公建筑层高大于8.8米(3.3米×2+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同上按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3、当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6.1米 (3.9米+2.2米)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同上按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普通商业建筑层高大于10米(3.9米×2+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同上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4、地下空间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1.5米
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地下空间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足1.5米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5、含阳台建筑
计算含阳台建筑的容积率指标时,阳台部分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照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其他建筑
住宅、办公、普通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公共部分及屋顶,独立式住宅建筑和特殊用途的大型商业用房,工业建筑、体育馆、博物馆和展览馆类建筑暂不按本规则计算容积率,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
以上是容积率标准及容积率计算规则,具体以各地区或各城市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