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登记和预告登记区别

2022年4月2日生活小百科预售登记和预告登记区别已关闭评论3801阅读模式

我们买房的时候,经常会听到商品房有预售许可证,办理了预售登记,交付了预付款后,又需要办理房屋预告登记,一个预售一个预告,彻底把不懂的人头搞晕了,但是很多人却说预售和预告不一样,那么到底房屋预售登记和预告登记的有什么区别?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预售登记和预告登记区别

房屋预售登记备案和房屋的预告登记不是一个意思,房屋预售登记备案,指开发企业在房屋预售合同签订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备案手续,而预告登记是买卖双方为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售登记

在我国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开发房商与预购人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预购房屋的购房者就享有了房屋购买的债权,但实际上房屋仍由开发商占有。开发商虽然负有在约定的时间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义务,但当房屋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开发商很有可能将房屋卖给第三人,即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

预售登记

两者的不同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性质不同。预告登记是由《物权法》规定的一种不动产登记制度,属于民事制度。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由《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行政管理措施,属于行政管理制度。

2、目的不同。预告登记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将来能够实现物权;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在行政上对预购人具有保护功能,有助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3、登记方法不同。预告登记必须是在双方有预告登记的约定之后才能申请,原则上必须由双方共同申请,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一种只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强制性制度。

4、适用范围不同。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比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适用范围广,在房屋的买卖、抵押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中都可以进行预告登记。但是,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只适用于商品房预售。

5、登记部门不同。预告登记的主体机关是唯一的,即房屋登记机构。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主体管理机构法律赋予了当地人民政府。它可以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也可以委托给房屋登记机构,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相关法律可参考: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条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由此可见,虽然说预售登记与预告登记仅有一字之差,但是二者在很多方面都是不同的,具体表现在法律性质、实际功能、操作上和适用范围上。总的来说,商品房预售登记仅仅是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而预告登记制度是一项民事制度,是对预售登记的完善和补充。购房者要注意二者区别,购买商品房时最好到相关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总之,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对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其存在的缺陷使其仅仅只能作为一种过渡性的制度,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飞速发展,预告登记制度能够更好地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安全和秩序,符合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大家可以了解到房屋预售登记和预告登记的区别,两者的意思不同法律效果也不同,而且都是必须办理不能省略的步骤,办理了房屋预售登记的房子才可以放心购买,交付预付款后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才能保障自身不动产的安全,总之两个都是保障买房人士的财产安全,规范房地产市场。

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本质上是为了在为开发商售卖期房、提高资产周转率提供法律支持。

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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